甲亢眼病程度的评价采用眼病指数法,包括软组织、外眼肌、角膜和视力减退等4项改变,缺如= 0;轻度=1;中度=2;重度=3;突眼的计分为<20mm=0;20~23=1;24~27mm=2;>27mm=3 。以上5项积分的总和即为眼病指数。 经治疗后,眼病指数经t检验以判定是否有统计学意义。 (本文录自《3200个内科疾病诊断标准》贝政平主编 科学出版社 1996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