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估计约有一亿高血压病人。这一亿病人中大约有半数(5千万)左右是很轻的高血压患者。其中大部分可能并不需要立即应用降压药,只要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,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,不少人血压会降至正常。如果经过3~6月后,血压仍然高于正常,那就要服用降压药了。这类血压只轻微升高的病人,一般用一种降压药,即能使血压降至正常。
余下的5千万病人中,大约50~60%的病人,血压属轻度升高。一般在160/100毫米汞柱以下。大多数用一种降压药已可以使他(她)们的血压降至正常。但少数病人用了一种降压药,血压仍然不能正常,就要用两种降压药了。
约有2千万左右的病人的血压属中度升高,血压在160/100毫米汞柱以上。其中少数血压重度升高,血压在180/110毫米汞柱以上。这类病人,单用一种降压药是无法使血压降至正常,必须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合用,才能使血压降至正常。
联合用药有一定的规律和原则。化学结构属于同一类的降压药不能联合应用。化学结构虽然不属于同一类,但是产生的作用相似的,也不能联合应用。合理的联合应用,会使降压疗效提高,减少不良反应,取得比较好的效果。不合理乃至错误的联合应用,不但不能取得良好疗效,而且会产生不良反应,有时甚至会很严重。
以上是一般情况和一般的原则。具体操作要针对病人的具体情况,个体化对待。
联合用药合理配伍举例:
(1)利尿剂+β受体阻滞剂。
(2)利尿剂+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。
(3)利尿剂+血管紧张素受体II拮抗剂。
(4)β受体阻滞剂+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。
(5)钙离子拮抗剂+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。
(6)钙离子拮抗剂+血管紧张素受体II拮抗剂。
(7)β受体阻滞剂+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+利尿剂。
(8)钙离子拮抗剂+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+利尿剂。
(9)钙离子拮抗剂+血管紧张素受体II拮抗剂+利尿剂。